在進出口業(yè)務中,因為客戶的需要,有時一批出口貨物品種比較多,出口商在填寫相關申報單據(jù)的時候會比較麻煩。有些人為了圖方便和省事,往往只填數(shù)量較多的商品品種,而將商量較少的商品品名不予列明。這種做法不管出口商出于什么動機和目的,客觀上都是一種非常嚴重、惡劣的走私行為。海關一經(jīng)查出,輕則要將全套出口通關程序作廢重來,推遲貨物的裝運時間;重則罰款,沒收貨物,暫停甚至取消企業(yè)的出口權,直至將相關責任人繩之以法。
有些港口因拼箱貨源不足、成本偏高等原因,專做拼箱的貨代公司對貨量較少的貨物采取*低收費標準,如*低起算為2個運費噸,即不足2個運費噸,一律按2個運費噸計價收費。因此對貨量較小,港口較偏的貨物在成交時要多考慮到一些這樣的因素,以免日后被動。對于一些航線及港口較偏僻,并且客戶提出要交貨到內(nèi)陸點的拼箱貨物,成交簽約前*好先咨詢,確認有船公司及貨代公司可以承接辦理這些偏僻港口、內(nèi)陸點交貨及相關費用后再簽約。
還需要注意的是:國際一級國家規(guī)定違禁的物品都是不能運輸?shù)?,目前雙清暫時只能接普通貨物,有的是需要一些證明才能運輸?shù)?,像帶電池的貨物一般是需要單獨確認的,還有就是關于純電池、液體以及粉末和仿(fang)牌等等一些貨物都是不能走雙清的。雙清要求貨代或物流公司需有非常強大的實力,要能保證寄件國海關正常出口,和保證目的地國家能清關的,這通常是對普貨而言的;特別的貨物正常渠道在目的地國家是不能正常清關的。